斗六某PUB發生持槍恐嚇案 主嫌聲押獲准

大 中 小 雲林縣斗六市某PUB於今年4月16日凌晨2時,遭數名男子分持手槍、鋁棒進入,朝店門口玻璃門開槍射擊,並以鋁棒毀損店內財物,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陳昭蓉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斗六分局深入追查,20日將犯罪嫌疑人鄭姓﹙28歲﹚、郭姓﹙38歲﹚、巫姓﹙23歲﹚男子逮捕,經檢察官訊問後,均向法院聲請羈押,其中鄭姓、郭姓主嫌有逃亡與串證滅證之虞經法院裁定羈押獲准,巫姓男子以新臺幣1萬元交保。
▲鄭姓、郭姓主嫌夥同友人進入酒店開槍射擊,並以鋁棒毀損店內財物恐嚇吳姓 被害人。(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4.20)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本案因鄭姓男子之弟與吳姓被害人發生糾紛,因而心生不滿,夥同友人持手槍、鋁棒尋仇,發現吳姓被害人出現在斗六某PUB,遂進入該店開槍射擊並以鋁棒毀損店內財物恐嚇吳姓被害人,全案經檢警鍥而不捨追查,調查相關證據,而查獲犯罪嫌疑人。黃怡華表示,鄭姓、郭姓、巫姓男子分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毀損罪嫌,全案由檢察官擴大追查中。本署偵辦旨揭案件,除本於職責查緝被告等人之違法犯行外,亦藉此宣示嚴正執法之決心,以維護社會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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