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少女遭姦殺焚屍 主嫌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大 中 小 新竹縣日前一名14歲邱姓少女,遭到主嫌林男及其黃姓女友,和另兩名何男、谷男與陳男,聯手凌虐並且姦殺,原一審依殺人罪重判5人均為無期徒刑,今二審高等法院卻依傷害致死、強制性交等罪判主嫌林男和陳男兩人無期徒刑,谷男28年、何男和黃女為20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14歲邱姓少女,2015年5月間,因和主嫌的女友黃女起口角,引起林男的不滿,因此林男與何男毆打邱女,林男等一夥五人將邱女強押至大同國小附近,拿棍棒毆打邱女,直到被路人制止。但他們仍不願善罷甘休,隨後將邱女帶至竹林大橋下,林男甚至指使何男、谷男兩人性侵她。邱女因受到過度凌虐,頭部受到重傷倒地不起,林男一行人眼看邱女奄奄一息,跑到卡拉OK狂歡,將邱女獨自留在現場,事後,林男一行人甚至買了汽油回到現場,打算焚屍滅跡。今(21)日高院依傷害致死、強制性交等罪判主嫌林男和陳男兩人無期徒刑,谷男28年、何男和黃女為20年徒刑,五人答應賠償邱女父母親共計一千多萬元,主嫌林男出庭時表示還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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