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籌酒駕分期罰金橫行大高雄 車內財物大盜落網

▲李男落網後供稱因自己是酒駕累犯,繳不出最後一期新台幣3萬元的罰金才鋌而走險從事不法。警詢後警方依竊盜罪嫌將李男送辦。(圖/高市警局提供,2017.5.7) 大 中 小 李男(66年次,有搶奪、竊盜、酒駕前科)近日騎乘贓車涉嫌持車窗擊破器在左營區、梓官區、仁武區、鳳山區、苓雅區及鼓山區等地至少犯下15起自小客車財物竊案,犯案手法乃利用駕駛人未熄火短暫離開駕駛座的空檔,在短短二分鐘內使用車窗擊破器敲破車窗竊取車內財物及手機,得逞後即騎乘贓車逃逸。警方於5日13時許至鳥松區濱湖路訪查,赫然發現李男騎贓車迎面而來,其穿著和監視器中竊嫌穿著特徵吻合,警方當場逮捕李男。狡猾的李男為躲避查緝,選擇遠離前鎮區住家的區域作案,又連續竊取2輛機車以車換車的方式代步,並隨機選擇下手目標。李男均利用駕駛人短暫離開駕駛座的空檔,打破車窗竊取車內財物,每次約可得手數千元不等。李男5月在左營區博愛二路、重愛路、文慈路及華夏路等就犯下6起車內財物竊案,共得手新台幣26,324元及手機1支。左營警方獲報著手偵辦並展開追緝,沿路調閱監視器發現李男5日於華夏路竊完財物後,騎乘贓車一路從左營區橫跨至鳥松區澄清湖周邊,之後就未再發現李男的蹤跡,警方立即至鳥松區查訪,於13時許在濱湖路竟看到李男騎乘贓車迎面而來,其穿著正是監視器中竊嫌的打扮,有55號碼字樣的黑色上衣、白色安全帽及手戴黑色手套等,警方立即直撲而上並當場逮捕李男。李男被捕後直搖頭說自己很倒楣,以為犯案後神不知鬼不覺,但萬萬沒料到短時間內即被警方抓包。李男供稱106年酒駕被科處15萬元罰金分5期繳納,為了籌分期最後一期新台幣3萬元的罰金,才鋌而走險犯案。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藉由科學辦案,沿線追查李男行車路線,最終在短時間內將李男逮捕歸案。警方告誡李男要好好工作還罰金,莫再犯案,全案詢後依竊盜罪嫌將李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NOWnews 今日新聞 】 提醒您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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