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紙臨股會登場 經營權大戰懶人包

▲台紙爆發經營權之爭,簡鴻文董座派與余美玲總座派屢屢對槓,而整起事件自2017年1月19日發生。圖為台紙總經理余美玲。(圖/台紙提供) 大 中 小 1/19台紙將於3月13日召開臨股會,討論董事長簡鴻文解任案。台紙總經理余美玲表示,因簡多次無視監察人及多數董事之提案,身兼多職的他更無法親力親為推動轉型。2/3台紙總經理余美玲指簡鴻文率領兩名警察及自稱律師的人,至台紙新營總部強行索取公司大小章未果。2/5台紙指簡鴻文故意指示和旺投資監察人代表李明哲辭任,致使台紙監察人全體解任後,無人承認財報與其他相關事務,可能面臨停止交易處分。2/9台紙董事長簡鴻文公開現身,澄清有許多不實言論,承諾會在股東會前處理好全面改選董監事,財報3月31日前一定會出來,也說自己絕不戀棧位置,只要有好的團隊他樂觀其成。同一天,台紙表示已接獲證交所來函要求,依公司法規定董事會應於2月5日起算60日內,也就是4月5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選任監察人,以維護股東權益。2/12簡鴻文登報表示和旺法人代表改派宋正一為監察人,並擬於3月31日召開臨股會。若再加上台紙之前公布的3月13日臨股會,至此台紙臨股會鬧雙胞。同一天台紙召開記者會,認為簡鴻文登報已證明他儼然為「簡皇帝」,為確保個人權位,先將監察人「賜死」但如今又要他「復活」,呼籲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等主管機關應制止簡的違法行徑,保障投資人權益。2/17台紙發布重訊指出,台紙公司大小章在公司相關人員保管無遺失下,竟遭簡鴻文偽造,並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印鑑變更申請,已明顯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章等罪,已向相關單位請求救濟。不過台紙說法遭到簡否認,簡以電話簡訊回應媒體,已向台南地法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公司印鑑,並檢附訴訟證明文件,委由律師及會計師依法辦理印鑑變更事宜,過程一切合法、絕無偽造文書情事。2/18簡鴻文宣布撤換公司發言人尤其偉,改由自己兼任。另又說,總座派人馬與監察人陳如舜惡意營造公司3月底前沒有董事長召開董事會通過財報。台紙回應,依規定任免發言人都要經過董事會決議再發布重訊,簡的行為顯然不合程序。2/22爆發簡鴻文透過券商公會發出書面函文給各券商分公司人員,徵求3月13日台紙股東會委託書,遭券商公會監事會召集人王貴增打臉,強調簡以券商公會理事長身份發函是「公器私用」,呼籲所有證券同業應堅守立場,券商公會監事會並將對於簡之不當運用個資的情形展開調查。2/24簡鴻文登報抨擊台紙總座一派人馬並質疑其適法性。台紙隨後也聲明,台紙為上市公司,不是簡所稱的家族事業,並強調目前兩席監察人皆合法,因此3月13日臨股會也合法召開,呼籲股東踴躍出席通過議案,結束「簡皇帝」之「朕即天下」等相關離譜行徑。3/1台紙在報紙刊登廣告,員工要求簡鴻文不要再當太上皇,還整理了簡鴻文10大失格之處懶人包,呼籲股東踴躍參加3月13日股東臨時會表達意見。台紙認為,簡一方面說要辭董座、要穩定營運,但質疑他為何拒絕召開3月10日的董事會來審議財報等重要議案?3/3傳出簡鴻文以通訊軟體傳達「辭任董事長預告書」,表明將於3月31日辭任董事長。台紙證實這項消息,但仍質疑他若負責任,就該先召開董事會核定去年財報等重要事項。3/6被視為簡鴻文派的和旺公司刊登廣告,宣布由監察人宋正一原訂3月31日召開的臨時股東會因台紙股票已停止過戶,因此取消並延期到4月21日召開,還指出總座派董事戴頌偉、戴頌琪提名的董事候選人不符公司法規定。3//7台紙表示,兩名被提名董事候選人早已根據規定出具相關聲明書,簡所謂「不符規定」根本是簡想要拖延時間的理由與藉口,並強調如果3月13日臨股會召開完成,4月的臨股會也沒有召開的必要,台紙的紛擾就可以提早結束!3/13台紙臨時股東會召開,此會由被外界視為是總座派余美玲方人馬所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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