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強迫任何人 秦偉:「法院會還我清白」

藝人秦偉(中)涉性侵案,台北地方法院1日庭。秦偉下午抵達北院受訪時表示,從來沒有勉強任何人做不願意做的事,法院一定會還他清白、判無罪。中央社記者朱則瑋攝 105年12月1日 大 中 小 藝人秦偉被指控涉嫌性侵多名女子,上月4日遭北檢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並求刑41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日)開庭審理,秦偉由律師陪同到場,受訪時表示自己沒有強迫任何人,法官必定會還他清白。秦偉今天穿著黑色西裝、搭乘黑色BMW,在律師陪同下高調現身法院。受訪時他一臉嚴肅地說,自己絕對沒有勉強過任何人做不願意的事。對於被檢方認定多次性侵,他也再三強調「沒有、沒有、絕對沒有!」並表示這陣子陷入「說不是,不說也不是」的困境,「這陣子這麼多的不實報導依然流傳,甚至嚴重地影響檢調的觀感以及判斷,有些根本沒經過我雙方面的詢問。所以,經與律師討論,爾後不論任何形式的不實言論,我們一定會付諸於法律行動,提出告訴,維護權益。」
藝人秦偉(左)涉性侵案遭北檢起訴,1日下午秦偉穿著西裝走入台北地方法院,堅持自己無罪。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5年12月1日秦偉6月遭爆捲入多起性侵事件,被至少14名女子指控強制性交。台北地檢署上月4日偵結,檢方認定秦偉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認定有8名女子受害,其中還有一名事發當時年僅14歲的未成年被害人,建請法院加重其刑。檢方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等10罪,共求處49年有期徒刑,並向法院申請鑑定他是否有強制治療的必要。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