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5年12月起,共有52家華語中心得自境外招收外國學生來台研習華語,52校一覽表可至教育部網頁查詢。(圖/記者吳宛縈攝) 大 中 小 教育部辦理105年試辦大學附設華語文教育機構評鑑,計有14所大學附設華語中心進行評鑑,結果「通過」者計有9所華語中心,「有條件通過」者計4所,1校未通過。教育部「華語文教育機構試辦評鑑計畫」申請試辦評鑑對象為國內大學附設華語中心,採自願申請參與評鑑方式辦理,規畫原則以3年為一評鑑週期,於104年首次辦理,今年為第2年,組成專業評鑑訪視小組赴全國北、中、南、東共14所大學附設華語中心進行評鑑訪視,評鑑共分「組織目標與行政運作」、「師資與教師專業發展」、「課程設計與教學」、「學生學習與輔導」及「教學環境與資源」5大面向,今年將34個評鑑指標合併精簡為30個評鑑指標。至11月30日止,共計45所大學附設華語中心得自境外招收華語生,其中參與105年華語文教育機構試辦評鑑者計6所大學附設華語中心,評鑑結果為「通過」計5所、「有條件通過」計1所;另為能對外招生而首次申請試辦評鑑者的評鑑結果為「通過」計4所、「有條件通過」計3所,因此自105年12月起,共有52家華語中心得自境外招收外國學生來台研習華語,52校一覽表可至教育部網頁查詢。本次試辦評鑑結果,計有中原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華語文中心、逢甲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中心、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國立嘉義大學語言中心華語組、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國際華語研習所、朝陽科技大學語言中心華語教學組及萬能科技大學華語教學中心及等9校華語中心通過;另世新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南華大學華語中心、南台科技大學華語中心及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華語中心等4校華語中心為有條件通過。「通過」及「有條件通過」者,皆可招收境外華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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