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表示,11月12日(六)現階段尚為《勞動基準法》所定的休假日,因此雇主應依法給假、給薪;且休假日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也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圖為勞動部長郭芳煜。(資料照片/記者陳明安攝) 大 中 小 國父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目前仍為《勞基法》所定的休假日,但剛好遇到周六,所以可以再多放一天假,至於補假的日期,由勞資雙方協商合意即可。勞動部表示,補休假的這一天,性質同為國定假日,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該補休日出勤,工資則應加倍發給。此外,勞動部也指出,《勞動基準法》有關「落實周休二日」修法草案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並排入本會期優先法案,因此一旦修正通過後,將以全國國定假日一致為配套。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檢舉、或撥打「1955專線」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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