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婦砍死家暴夫 情可憫恕獲輕判

▲台中地方法院17日判邱婦2年8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 大 中 小 台中市一名邱姓婦人長期忍受陳姓丈夫家暴,105年間陳男遭燒傷,邱婦不計前嫌把陳男帶回家照顧,但陳男卻仍舊以三字經等不雅字眼辱罵邱婦,邱婦不甘受辱,又擔心日後龐大的醫療費用會拖累子女,怒持菜刀砍死陳男後向警方自首。台中地方法院今(17)日依殺人罪判邱婦2年8個月,可上訴。判決指出,60歲的陳男與59歲的邱婦原租屋同住,104年間租屋處遭火焚,邱婦遂帶著女兒另行租屋居住,陳男則因酗酒在外流浪,以候車亭為家。105年11月間,黃姓遊民因不滿陳男在候車亭隨處便溺,點火燒毀陳男物品想將他趕走,但火勢不慎延燒到陳男身上,導致陳男身上多處燒傷。陳男受傷後,邱婦和女兒輪流前往醫院照料,之後也把陳男接回家中同住,但陳男仍不斷向邱婦要酒喝,並口出惡言辱罵她,邱婦因不甘受辱,加上擔心龐大的醫藥費會拖累子女,一氣之下持菜刀朝陳男嘴部、臉部揮砍,導致陳男失血過多死亡,事後邱婦原本想自戕,但因中風手無力未果,便打電話報警自首。台中地院17日宣判,法官認為邱婦長期活在死者言語、肢體暴力陰影下,因情緒爆發而起殺機,犯後隨即自首並坦承犯行,兒女出庭時也都為她求情請求輕判,因此斟酌其刑,判處邱婦2年8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NOWnews 今日新聞 】 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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