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稅捐處表示 約定轉帳納稅方便又安心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長黃育民說,約定轉帳納稅好處相當多,不需攜帶現金往返銀行,節省寶貴時間,且免手續費。(圖/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供,2017.3.23) 大 中 小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可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辦理約定轉帳繳納使用牌照稅,亦能同時申請辦理退稅直接撥入指定帳戶。稅捐稽徵處長黃育民說,約定轉帳納稅好處相當多,不需攜帶現金往返銀行,節省寶貴時間,且免手續費;不必擔心繳款書遺失或因遺忘繳納逾期受罰,且在繳納期限最後1天才自約定的帳戶中扣取稅款,沒有利息損失,同時退稅也可直接撥入指定帳戶,免赴銀行兌領,省時又便利。黃育民指出,尚未辦理轉帳納稅的車主,可填妥106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附印的「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免貼郵票寄回稅捐稽徵處,經稅捐處完成建檔,107年度開徵前稅捐機關會寄送轉帳繳納通知,車主只需在約定帳戶內預留應納款項,受委託各金融機構會在繳納期限最後1天自動扣繳。稅捐稽徵處消費稅科長瞿美玲叮嚀,開徵前2個月(1月31日前)利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辦妥轉帳納稅者,106年使用牌照稅預訂於5月3日零時扣款繳稅;如為2月1日以後始辦妥者,因已逾當期開徵的申請期限,需自次期開始適用,因此仍會收到106年的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請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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