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端午應節食品 揪出鹼粽違添硼砂

▲食藥署公布106年端午節慶食品檢驗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大 中 小 端午節抽驗,又見鹼粽出包!食藥署今(25)日公布全國最新一波應節食品抽驗結果,一口氣發現5件產品不符規定,包括3件菜脯、1件醬油膏檢出苯甲酸超標,而彰化縣員林市「肉圓姐」販售的鹼粽更檢出添加未經許可的硼砂添加物,違規產品均已通知販售商下架回收,並移請衛生局依法處辦。食藥署統計,全國截至5月11日止,已完成抽驗與檢驗結果共776件,發現5件產品不符規定。除鹼粽外,不合格產品還包括:彰化縣大禹商行的「客家碎脯」檢出苯甲酸1.25g/kg,超出標準的1g/kg,來源廠商為彰化縣美味農產行;台中市超鴻百貨的「菜脯」和「菜脯(碎)」分別檢出苯甲酸2.56g/kg、2.05 g/kg超標,來源廠商為雲林縣泳宥農產行;台南市新高食品「真好膏」檢出苯甲酸1.2g/kg,超出標準的1g/kg。食藥署表示,製作鹼粽過程中不得添加未經許可的「硼砂」添加物,可改以「三偏磷酸鈉」(用量以phosphate計3g/kg以下)替代,如果業者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添加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沒入銷毀。另食品業者於食品加工製程中,如未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使用,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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