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驗粽子餡料 2蝦米檢出甲醛

▲端午節前,食藥署抽查粽子及其餡料製造源頭。(圖/食藥署提供) 大 中 小 抽查粽子類產品源頭製造廠,食藥署今(23)日公佈的最新抽驗結果,在桃園市尊爵天際大飯店的「蝦米」以及台中市霧峰肉粽嫂的「大冬蝦」分別檢出甲醛,正在進一步釐清究竟是惡意添加防腐劑,或是蝦米的背景值殘留。若是惡意添加者,最高可開罰 300 萬元罰鍰。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於端午節前夕針對粽子類產品的源頭製造廠加強查核,發現不少食品業者登錄有缺失,包括未辦理登錄及資料不全等;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GHP )主要缺失則為員工無體檢報告、食品未離牆離地貯放及加蓋、未落實防止病媒侵入措施等,目前還有 2 家業者尚待複查,其餘均已由衛生局複查合格。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張馨文說,被檢出甲醛的這兩件,尊爵天際大飯店的「蝦米」檢出 18.9 ppm ,霧峰肉粽嫂的「大冬蝦」則檢出 12 ppm ,數值滿低的,由於過去食藥署調查研究顯示,蝦米在貯存期間可經由酵素作用自然分解產生甲醛,自然背景值也有約 9 到 139 ppm 之多,因此已移請源頭衛生局後續釐清是否人為添加,或只是背景值。張馨文說,蝦米依法不得使用甲醛等防腐劑,若遭惡意添加,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衛生標準規定,及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經限期改正未改正者,最高可開罰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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