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喇叭花/補教業者實名制然後呢 再也不會有狼師?

▲台北街頭補習班林立。圖為示意圖。(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近日因才女作家逝世案件,引發外界對於補習班業者應實名制的爭議,而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日前也初審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修正草案」,未來規定除了立案名稱外,短期補習班招生、書面契約、廣告或宣傳,涉及負責人、教職員工,均應揭露其真實姓名,有關人員在執行業務及對外招生或廣告時,亦應揭露真實姓名,否則將可處以5萬到25萬元罰鍰,甚至勒令停招或廢止立案。法規規定未來補教業者若要使用藝名任教,只能在真名旁邊加註括號來表示;但難道補教業者實名制了,未來就不會出現補教狼師?其實綜觀各行業都不乏有人會伸出狼手,以最接近補教業者的學校老師而言,學校老師教書使用真名,但難道就沒有老師對學生伸出「狼爪」嗎?雖然補教業走向真名制度,不是件壞事,至少先揭露了完整的資訊,但政府不能以為立了實名制的法規就能夠完全杜絕狼師;過去雖然也要求教師出示良民證才能任教,但教師若之後有犯案,或是之前犯案尚未判決前,良民證都仍具效力,對於老師有案底的教師補習班也無從得知,因此一個能夠立刻查尋教師是否有犯案的系統,以及完整的通報系統,才是大眾所期待的。另外除了政府方面著手,其實在家庭教育上也很重要,家長應關心孩子的內心狀況,並教導孩子正確的性觀念,也教導孩子如何自我防衛,並適時傾聽孩子的想法,避免兩邊有隔閡造成了另類的遺憾。另外性侵害絕對非只靠單一法規就能杜絕,因此大眾還是應從自我保護及約束做起,政府也應找出更加完善的防護機制才能保護大眾。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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