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公告室內空品管制場所 南市74家機構上榜

室內空品管制  南市74家列管 大 中 小 環保署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2批公告場所」,臺南市有74家上榜,連同第1批公告場所33家,全市共有107家列管。環保局統計,臺南市第2批室內空氣品質列管場所包含大專院校11所、圖書館20家、博物館美術館9家、醫療機構8家、金融機構1家、電影院5家、視聽歌唱業6家、商場百貨6家、零售式量販店1家、運動健身場所7家,需於107年1月10日前由專責人員訂定維護管理計畫書並完成空品檢測及公佈檢測結果,未來如有新增符合法規定義的場所,屆時亦將依法列管。因應環保署逐批公告管制場所,環保局自104年起執行第二批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巡查檢測,針對瞬間高值的場所,邀請室內空氣品質專家學者前往協助找出問題並輔導改善。最常見問題是部分圖書館、健身房使用內循環空調系統,因無引入外氣或場所出入民眾較多,造成二氧化碳容易超標。此外商場因裝修,造成甲醛濃度偏高。環保局指出,國人健康意識抬頭,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攸關大眾健康,除第一、二批公告場應管控室內空氣品質,其餘未列管公共場所也應趁早作好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以因應室內空品管理的潮流。若有相關問題可打環保局電話06-2686751轉356諮詢。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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