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度酒駕上路 無牌計程車駕駛遭警查獲

▲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針對萬姓駕駛未辦理合法執業登記,即行執業、無照駕駛及酒駕拒測等違規行為,共開罰3張罰單(新台幣2800、9000、90000元),共處以十萬一千八百元罰鍰。(圖/高市警局提供,2017.4.15) 大 中 小 106年04月13日凌晨00點25分許,計程車駕駛萬姓男子(58年次),駕駛一部TOYOTA計程車行經三民區義華路與陽明路口時,因於夜間未開啟頭燈遭三民二分局交通分隊巡邏員警攔查,沒想到一經警方盤查後發現,該萬姓駕駛渾身酒氣,且竟使用他人合法登記之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因為該證照片樣貌與萬姓男子相差甚遠,故被警方認出且當場要求萬姓男子接受酒測。萬男向警方表示,為繳清貸款須以計程車為業,先前因有酒駕紀錄,才會向友人借用執業登記證(有效期限108年)放置在副駕駛座前方儀表板上,懇求警方放他一馬,經一番求情拖延後,渠見警方執法態度堅定,最後選擇拒絕警方執行酒測,遭警方當場開罰九萬元罰鍰,並移置保管該部計程車。經警方調查發現萬姓男子已有6次酒駕前科(加上此次為第7次),汽車駕照已遭吊銷,三年內不得再考領,今年3月才因酒駕遭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查獲,如今再度酒駕上路,並使用他人計程車執業登記證,罔顧用路人及乘客之安全,所幸遭警方及時查獲未釀成悲劇。※【 NOWnews 今日新聞 】 提醒您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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