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髮夾彎?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有變數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赴立法院針對「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大專實習生勞動權益及高中職建教生權益保障」議題報告。(圖/記者吳宛縈攝,20170327) 大 中 小 大專院校兼任教師原預計於今年8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但現在卻疑似出現髮夾彎,教育部為避免兼任教師適用勞動法規後有4大項問題,因此目前先改為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將請假、鐘點費等各項權益保障納入,是否適用勞基法還要「再討論」。教育部長潘文忠今赴立法院針對「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大專實習生勞動權益及高中職建教生權益保障」議題報告,並備質詢。教育部表示兼任教師適用勞動法規後有4大項問題,在施行上恐有疑慮,因此是否納入勞基法將再討論,而改為先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將請假、鐘點費、退休金等各項權益保障納入。教育部指出,納勞基法恐出現的疑慮,包括兼任教師數不定期契約,納勞基法後難以隨學生課程內容調整,以及不適任教師難處理、特休假無調課補課機制、工資計算等問題。潘文忠表示,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恐使兼任教師與學校間的約聘雇成為不定期契約,影響學校開課彈性,因此決議先修改相關教師規範,讓兼任教師擁有請假、鐘點費、退休金等各項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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