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慘被4 1人設計輪姦恐龍法官判做完「3日勞動服務」就沒事...警察加碼嗆受害者是「恥辱」!" /> @media screen and (max-device-width: 336px) { #ads-2 { display:none; } #ads-4 { disp

南韓電影《青春勿語》 (한공주) 一上映就引發熱議,不僅女主角千玗嬉以黑馬之姿,奪下青龍獎最佳女主角外,就連電影情節也備受社會關注,但事實上,這部電影是改編2004年密陽集體性侵事件 (或稱密陽性暴力事件) ,寫實演出政府、社會,對受害者的不友善與孤立對待。劇照同下 劇中女主角韓恭珠,慘被下藥性侵後,年僅17歲的她,獨自面對大人們對她的殘忍與冷漠對待,無論是警察還是父母,都讓她感到孤立無援。 密陽集體性侵事件,受害者崔姓少女一年內被41名男學生集體性侵,但礙於加害人都未成年,只受到輕度刑責,一審宣判後,崔女為了擺脫陰影選擇轉學,重新開始人生,卻沒想到這時加害人家屬,為了減輕孩子的刑責,竟找到崔女的新學校要求和解,並不知悔改的利用權勢,讓崔女痛苦不堪,讓崔女的精神科醫生當時受訪時,嚴肅表示被害者仍然無法免除自殺的念頭,有時會說出「活着還要幹嗎?」 41位加害人中,最後僅有10名被起訴,20位被移送少年法庭,僅被判做公益活動或以罰金懲處,甚至還有5位讓學校以「3日勞動服務」就能拍拍屁股沒事。 另外,13名加害人還與少女父親私下和解,另一位則是因有其他案件正在進行、移送其他法院,這種種消極、惡劣態度,曝光就引發社會大眾高度不滿,對此,當時做筆錄的警方就因此被檢舉提告,派出所與該員警,都被各判處韓幣1千萬元 (約台幣27萬元) 罰金,但這惡劣的性侵事件,仍沒有在南韓被受重視。 據南韓統計廳的調查顯示,性侵案件通報率僅有8.4%,多數受害者因為飽受社會輿論,怕被排擠、歧視,因此多數的不願勇敢說出,但更可怕的是,即使受害者願意勇敢站出來提告,但加害人多半只會受到輕微的懲處,甚至仗着未成年的保護,爽免去刑責。 南韓國這種卑劣的社會體系,造就女性被性侵不敢用於說出,縱使密陽集體性侵事件曝光,警察仍有假正義,暴力的曾對受害者吼「妳們是密陽市的恥辱!」而改編電影《青春勿語》上映3年後,依舊爆出一位女高中生被7位男學生集體性侵,受害者因害怕拒絕報警,不過在警察的說服下,終於在事發5年後 (2007年) 提告,但是被告者仍沒有悔意的闖竟受害者休息室,威脅對方撤回告訴… 最後審理的法官,以「考慮被告在事件當時尚未成年」為由,輕判主嫌7年的有期徒刑,其餘6人則是緩刑定讞。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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