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法網》信義殺警嫌砍路人竟免關?法官:無殺人故意

▲苟桓銘(圖左白衣)曾涉信義殺警案,拿紅龍柱重擊員警薛貞國,被判處12年徒刑,不料之後又接連犯下這起砍人案。(資料圖片/中央社) 大 中 小 曾經轟動一時的「信義殺警案」,嫌犯之一、同時也是中山聯盟成員的22歲苟桓銘,在去年4月間又犯下了另一起案件。當時他和另外3名友人因為KTV包廂糾紛,竟然持西瓜刀將2名無辜路人砍至重傷;然而此案經過士林地院審理,最後僅依傷害罪嫌分別判處4人3至6個月有期徒刑、得以易科罰金。這樣「繳錢免關」的判決結果,讓許多民眾大感譁然,最難以接受的,恐怕是無緣無故被砍至重傷的被害人,而究竟為何此案最後會出現如此判決?回到案發當時,去年4月間,犯下殺警案後遭到判刑的中山聯盟成員苟桓銘,以及另外3名徐、張、廖姓男子,一同前往位於台北市南港區的一家旅館KTV包廂歡唱,不料眾人唱到一半,徐男卻與其他包廂的客人起了衝突,趕緊呼叫包括苟男等另外3人助陣;眾人衝至包廂外時,卻將2名剛好經過的張姓、方姓路人給誤認,不等他們解釋,當場就持西瓜刀、棍棒、滅火器瘋狂追砍,2名無辜路人最後慘被砍成重傷,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而苟男等4人也遭到警方逮捕。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最後僅依傷害罪嫌判處4人分別3至6月有期徒刑、得以易科罰金,這樣的結果讓右肩整個遭到砍斷的張姓被害人感到不滿,痛批「若是真的僅有傷害意圖,怎可能用刀將人的骨頭砍斷?」、「難道真要出人命後才重判嗎?」而其中苟桓銘曾經涉及信義殺警案,當時他涉嫌拿紅龍柱重擊員警薛貞國,被判處12年徒刑,之後竟又接連犯下這起砍人「傷害」案,如今還可以罰錢了事、免入監,也讓張姓被害人感到難以接受。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