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論文造假 教部要求各校明年一月前訂定相關規範

▲ 教育部表示5月底已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處理原則,要求各校於明年1月底前訂定相關規定。(圖/記者吳宛縈攝) 大 中 小 日前論文造假事件重創學術界,教育部今(16)日於全國公私大學校院教務、校務主管聯席會議中表示,5月底已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處理原則,要求各校於明年1月底前訂定相關規定。面對論文造假案件,不少大學紛紛成立學術倫理機制,教育部今日表示,5月底時已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處理原則,各校應於明年1月底前訂定相關規範,例如學術倫理規範、權責單位、修習辦法、違反樣態、處理程序、處分條款和監管機制,都應該有所明列。教育部高教司表示,為協助各校建立學術倫理機制,已和科技部合作,設立學術倫理專案辦公室,協助學校建立學術倫理機制,開發研究人員所需的學術倫理相關課程;後續若各校仍有疏失,都可能影響到獎補助款和研究所招生名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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