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的殿堂鼓勵學生思辨、發展自我思考,因此抄襲、複製他人的努力結晶,是絕對不能被容許的!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政治大學、清華大學和交通大學為了提升研究生的論文品質,宣布從108學年度開始,碩士和博士生論文都必須先通過「比對系統」,確認沒有抄襲情形後,才能進行口試階段!
清華大學教務長戴念華表示,台灣人如果要送文章到國外期刊發表,都會被要求用系統進行比對,倘若相似度太高,就會直接被退件,而國際期刊的標準比較嚴格,相似度必須在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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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清華大學決定新增辦法,要求碩博士生學位考試時,也應該附上「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提供給考試委員參考,標準則交由各系、所、學位學程自訂,這項規定適用於108學年度入學的研究生,各系需在明年6月前訂出標準,而且有2年的宣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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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學也跟進,宣布自108年8月1日起,研究生在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前,必須先經過校內的論文抄襲比對系統,並送請指導教授簽名同意,才能進行學位考試。
對此,政大註冊組組長王揚忠表示,過去校內曾發生學生寫論文不小心漏掉引述來源,或是格式有誤,直到拿到學位、論文也被發表後,才被檢舉抄襲,「即使情節不重大,後續有很多程序要走,甚至還要面對大眾的質疑,多了這項機制,等於輔助學生自我檢視,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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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對於各系所的自訂規範,王揚忠也說這只是一個判斷標準,
「就算相似度結果只有10%,也不代表沒有抄襲。」因為有可能論文中有部分是系統資料庫沒有的,這樣系統自然而然也抓不到。
交通大學教務長盧鴻興也表示,為了避免論文抄襲的問題,交大自108學年度起,舉行學位考試的碩士生和博士生要先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才能申請學位考試,相似度標準同樣由各系所訂定,
而比對結果只是參考用,最終結果會由口試委員判斷。
▲示意圖非本人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也出面說明,
早在107年11月修正發布的《學位授予法》第17條中,就明文規定學位論文若涉及抄襲、舞弊等,經查證屬實後學位就會遭到撤銷。對3校訂定事前比對等規範,教育部也大力予以尊重。
論文是個人學識心血,當然要經過比對才行,希望其他學校也跟進!
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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