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準備哭哭! 6月起開始「租屋4新制」規定押金、電費不得超收

近年來「惡房東」橫行,各種不合理的規定讓租戶叫苦連天卻又求助無門,為了避免這類事件不斷上演,「住宅轉租新制」將於6月1日正式上路,屆時無論是房東或者房客在簽約時都必須尊重新契約的規定,內容也更加清楚又有保障!內政部臉書也為網友們製作了本次新制的4項重點,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1)押金不能超過2個月。
房東收取押金時,最高不能要求租戶支付超過房租2個月的金額。

 
▼2)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入戶籍。
如果租戶要求遷入戶籍,可要求房東提供文件讓租戶去辦登記,房東不得拒絕房客入戶籍。

 
 
 
▼3)電費不可超過台電標準。
電費方面,如果時由租戶自行支付,計算基礎不能超過台電夏季用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目前是6.41元),以避免包租業者藉由收取高額電費來牟取暴利。

 
 
 
▼4)不可限制房客報稅。
包租業者不得規定租戶不准申報租賃費用、稅費負擔等支出。

 
▼行政院長蘇貞昌和內政部也於5月30日在官方 LINE 帳號與臉書粉絲頁提醒民眾,租屋新制將於6月1日正式上路,請大家將這則好消息轉告家中的租屋族親友,讓大家出外打拼更加安心!

 
內政部也提醒民眾,在6月1日之前完成簽訂的契約,可以先走完原本的租期,再適用最新的契約。希望這些新制可以保障租戶,不要再遇到惡房東了!
來源:內政部 臉書標籤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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