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漁業資源永續發展 公務巡查筏加入掃蕩非法漁業行列

公務巡查筏加入掃蕩非法漁業行列 大 中 小 為有效管理及維護臺南市海域漁民作業秩序,落實漁業資源永續利用,臺南市政府、海巡機關及當地漁民團體共同組成「臺南市漁業資源巡護小組」,積極掃蕩非法捕撈,最近已取締51件不法漁業案件,皆移送相關機關依法處分。漁港所表示,南市現已公告實施對漁業資源具威脅性的燈火漁業、叉手網漁業、魩鱙漁業及籠具漁業之相關作業規範,並配合漁業法規規範採捕水產動植物不得以電、毒及炸方式及中央機關所頒布之禁止近岸拖網漁船漁業、全面禁止捕撈鯨鯊、鯊魚鰭不離身政策及鰻苗與蟳蟹漁撈作業管制措施,違反上述相關規定者,輕則依漁業法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重則吊銷漁業執照及船員手冊,如違規電、毒及炸魚者,更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漁港所指出,每年7~9月為南市外海浮筏式牡蠣養殖休養期,為考量漁民生計,同時避免漁業作業秩序糾紛,故准予該期間內5噸以下小型籠具漁業漁船進入距岸1.5浬內作業。然其他縣市大型籠具漁船常魚目混珠進入該區作業,並投放大量籠具,嚴重破壞南市鳳螺及其他漁業資源,其作業纜索可長達1000公尺,佔據適合進行漁撈作業之海域面積,影響南市仰賴其他漁業型態作業之漁民權益。因此「臺南市漁業資源巡護小組」於今年初打造完成公務巡查筏,將以本利器不定期出海巡查,取締遏止非法漁業行為。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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