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性侵一名高中少女,法官判他緩刑,原因之一竟是:性交時間短。
一名高中少女日前透過網路結識男大生,雙方相約看電影、聊天,事後男方約少女到他的租屋處過夜,還強調「不會對妳怎樣!」少女信以為真,但仍被對方硬上得逞;事後雙方和解,法官考量男方還在念書,
且啪啪啪時間短,應無再犯之虞,予以他緩刑。
這名少女控訴,盧男以LINE跟她閒聊,相約6月20日出遊,當天兩人去林森北路看電影,又到陽明山泡腳,時間接近凌晨0點時,她覺得應該回家了,但盧男卻邀她到租屋處休息,
並稱「不會對妳怎麼樣!」她看盧男態度誠懇,便答應要求,兩人共乘機車,回盧男租屋處過夜。
不料到了21日上午10點半左右,盧男突然強壓在少女身上並意圖強暴,少女掙扎大喊「別這樣」,但盧男仍強脫她褲子,並且語帶威脅
「妳再亂動,等一下打的就不是床」,最後仍硬上得逞。事後少女報警提告,盧男到案時坦承犯行,因為少女未滿18歲,依法得加重其刑。
法官認為,盧男在審理時和女方達成和解,已賠償20萬元,並願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再支付10萬元,
考量盧男啪啪啪時間甚短,手段非兇殘,且盧男仍在就學,如果中斷,未必對矯治有助益,判2年徒刑,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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