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化可能殺2女判無期 恐怖情人逃死刑

▲吳敏誠在民國82年就曾因殺害當時外遇女友並棄屍被判刑。(資料圖) 大 中 小 恐怖情人吳敏誠23年前持刀殺死自己婚外情對象,但僅服刑2年多就假釋出獄,2009年又當街槍殺黃姓女友,雖然三度被判死刑,但到高院更三審時認為,吳男已賠償黃女家屬220萬,且台大心理系教授鑑定後認為再犯率不高,27日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讓吳男逃過死刑。全案還可上訴。吳男2009年時因不滿黃女提分手,竟當街持自製手槍朝黃女開槍,送醫不治。全案一審時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死刑,最高法院2度發回更審都判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應確定吳男是否有教化可能,並請台大心理系教授進行鑑定,第三度發回重審。更三審時,認為吳男犯後有悔悟,積極想與黃女家屬和解,也已賠償黃女家屬220萬,而台大心理系教授鑑定後認為再犯率不高,27日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