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沒證據 北檢當初只為辦魏應充?

▲頂新律師批評北檢把「一定要辦到魏應充」當唯一宗旨,缺乏證據支持。(圖/資料照) 大 中 小 頂新越南油案目前除在台中高等法院進入二審程序外,台北地檢署另追加起訴味全香豬油中混摻進不可供人食用的越南進口豬油。本案今(27)日於台北地院開庭結辯,魏應充進入法庭前向媒體說明,頂新製油所進口的45批食用等級原料油,皆經過衛福部抽檢合格、取得食品輸入許可才進口。魏應充除了感謝衛福部恪遵職守為國民健康把關,頂新律師也痛批北檢放棄專業,只為響應全國六個地檢署,同步起訴的號召就倉促追加起訴,把「一定要辦到魏應充」當唯一宗旨,缺乏證據支持。魏應充在結辯時表示,本案起訴前他只被訊問過一次,且他對於檢查官詢問的味全香豬油細節一概不知,事前不知道公司向越南採購,也不認識越南大幸福公司的楊振益,在大部分問題都無法回答之下,不明白為何會莫名被起訴。對於油品品質部分,魏應充也陳述,頂新在向大幸福進口油品時,依法提供經過我國駐外單位認可的品質公證報告,且依政府規定以食品等級進口,繳納20%的食用級關稅,又經衛福部邊境抽驗檢查合格核發許可。頂新律師也當庭提出頂新製油屏東廠油槽實際照片說明,頂新進口原料油的顏色清澈乾淨,明顯與地溝油、廢棄油的深黑色不同。足以佐證彰化地院合議庭在審理之初,就已經確認頂新製油向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原料油,並非回收油、地溝油、廢棄油、餿水油的事實。頂新製油前總座常梅峰,也不只一次籲請合議庭到頂新屏東廠抽驗,也希望檢察官可以實際看看油品實況、而非以傳聞證據來起訴。再加上彰化合議庭,曾以標準方法採樣並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驗,足以證明完全沒有檢察官所說不能供人食用的情形,希望以此證明原料油在精煉前就可以吃,澄清外界對於「難道大便精煉就可以吃」的質疑。對於本案被追加起訴,頂新律師控訴北檢為辦魏應充,甚至還搶先彰檢扣押魏應充的資產。律師質疑,如果真有扣押的必要,為何沒有在102年11月偵辦橄欖油案件時就予以扣押,而要等到1年後豬油事件爆發時才神速查扣。檢察官如此為求起訴不顧證據的心態,早已嚴重侵害人權。頂新律師也強調,本案與彰化地院刑事案件為同一案件,有重複起訴情形,合議庭依法應為不受理判決之諭知,且頂新公司為味全公司代工製造之味全香豬油,產品客觀上並無任何攙偽、假冒或詐欺、品質標示不實情事,被告主觀上也不知悉頂新採購對象及味全委託加工之細節,請求法院給予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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