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認為實習不應該有薪水...究竟是失言還是慣老闆心態作祟呢?


一起床就看到這篇新聞,實習為何沒薪水?柯文哲冷回:沒收你學費就不錯,小魚兒心情真的有點複雜。



內文節錄:
學生利用暑假到業界實習,自認勞心勞力也該領薪水,一談到錢,柯文哲又開始討價還價。柯文哲說:「你來我們這實習,我還花時間教你,我沒跟你收學費就不錯了,還給你薪資?這當然是可以討論啦。」

這篇新聞說,柯P想要讓學生們知道現實社會的殘酷,這殘酷難道就是老闆們一昧想要吃台灣勞工豆腐,壓榨勞工嗎?小魚兒不懂,為何實習生付出勞力,卻連領個最基本薪資都不行,默默想到之前曾經看到一篇蘋果實習生月薪20萬的文章,而世界上有許多企業實習是有薪水的,《富比士》曾公布過美國實習月薪的前二十五名,二十三名的英特爾都還有四千五百美元之多,雖然台灣薪水和國外不能相提並論,但是柯文哲說的不支薪真的是對的嗎?



勞基法7/1後就是時薪至少120,法律都已經訂出來了,今天如果是法律有特別規定例外,例如教師實習之類的情形,另當別論,打工實習,可以連基本時薪都不給?難道柯P的邏輯是違法不是問題?其他網友也覺得,外商麥當勞雇台灣工讀生,有跟你說你來我這邊學炸雞排、作大麥克,我都教你了你好意思跟我拿薪水,應該你繳學費跟我學大麥克才對這樣嗎?



柯P如果希望學生早點領略社會現實,促進學習,實習支薪應該也是種方式,有薪水領,競爭就會激烈,畢竟大家不會拿自己的荷包開玩笑,如果沒有薪水,擺爛也真的只是剛好而已,有薪水領,也會鼓勵學生在學期間更努力進修與產業有關的才能,讓自己變得更強,同時也因為支薪可讓他們負責接小的專案,磨練他們的技巧,也有機會展現不同於學生的企圖心。

卡友們覺得實習應該領薪水嗎?



本帖最後由 miffy5042 於 2015-7-10 11:5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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