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生殺害房東 二審改判15年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翻攝自網路) 大 中 小 一名來台就讀文化大學的麥姓港籍生因持刀殺死房東,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經上訴二審,二審的高等法院今(18)日將麥男改判有期徒刑15年,仍可上訴,至於改判理由並未說明。麥姓男子來自香港,2009年來台就讀文化大學,以每學年新台幣10萬元的代價向林姓房東承租台北市士林區光華路套房,後因財力狀況無法負擔,遂向林姓房東請求改成每月付租1萬元。豈料,麥男因房租問題與房東爆發口角,進而持水果刀將房東殺害。麥男犯案後還故佈疑陣,主動向警方報案,但仍被識出破綻而遭到逮捕。一審法官經審訊後認定麥男智商中下,另考量其並無前科且坦承犯案,判處麥男無期徒刑,如今二審改判15年,令不少人訝異,但高等法院不願說明改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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