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福同享:婚前傳妻裸照 好友共賞



▲示意圖

王姓男子趁女友裸睡時偷拍她,並將照片傳給朋友觀賞;兩人後來結婚,妻子在代接丈夫手機時,赫然發現手機內存有自己的裸照,氣得告夫。士林地檢署偵結,將王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妻子認為,丈夫除了偷拍外,還涉及散布竊錄內容;但檢警調查王應只將照片傳給「一名朋友」,而「散布」須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觀看的構成要件不符。

王姓男子(四十七歲)和女友交往多時,去年八月間,女友到男方住處投宿,她洗完澡後未穿衣服就直接上床睡覺。王見女友熟睡,拿起手機拍下裸照。

兩人不久後結婚,今年王開車載妻子時,手機突然響起,王因駕車,將手機交給妻子代接。妻子在通話完畢後把玩手機,卻在手機相片集內看到自己的裸照,氣得大罵「你怎麼可以偷拍?」

夫妻倆為此鬧上警局,妻子指控被偷拍時還只是他女友,對方除了未經她同意竊攝,竟然還「LINE」給其他朋友「分享」。妻子說,她曾問丈夫為什麼要亂傳她裸照,丈夫卻回稱「好東西當然要和朋友一起看啊!」她無法理解丈夫心態。

王承認偷拍,但不承認傳發裸照,但台北市警士林分局證述他的手機確曾「LINE」妻子裸照給朋友,檢方認為王的說詞不可採信。檢方指出,王無故朝女方的身體隱私部位照相,已涉妨害秘密。

引用來源:聯合新聞網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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