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因在販賣電腦給顧客時,幫忙灌盜版的軟體,而遭到微軟公司的控告。示意圖。(圖/翻攝自《每日電訊報》) 大 中 小 新北市淡水一名林姓女子平日以販售、維修電腦為業,而為了促進銷售,竟提供消費者「優惠方案」,只要買電腦,就會幫忙安裝盜版的微軟作業程式。不料遭到微軟發現後,控告林女違反著作權法,並求償2400萬元。士林地院今(14日)判林女6月徒刑、緩刑2年。民事部分判林女賠償27萬多元。新北市淡水區一名林姓女子在販售電腦時,提供消費者幫忙安裝盜版軟體的服務,包括美商微軟公司的作業程式WIN7、XP,還有Office系列軟體等。微軟公司調查員於去年3月、9月間喬裝成消費者上門,假意購買電腦,當場發現林女所安裝的侵權軟體,隨即報警處理。美商微軟公司提告林女違反著作權法,並指林女長年販售電腦,非法重製軟體的數量難以估計,因此求償2400萬元。士林地院認為,依照世界貿易組織規定,林女已侵犯微軟公司的著作財產權,因此判林女6月徒刑,緩刑2年。但法官認為,微軟公司所提出的求償金額卻未加以舉證,因此僅依查扣電腦中使用的盜版軟體的價值,判林女賠償微軟公司27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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