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在陷入命危狀態時,應該要繼續搶救續命,抑或是選擇讓他少點苦痛離開,對於家人來說都是艱難的決定。日前,大陸上海一名肺癌末期的父親,因為病入膏肓,由母親、2名哥哥簽署「放棄搶救知情同意書」,讓得知此事的女兒阿秋(化名)相當氣憤,提告求償人民幣22萬元(約新台幣98萬元),判決於稍早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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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陸媒《點時新聞》報導,阿秋父親被確診肺癌時,醫生坦言已進入末期,生還機率幾近為0。而母親、哥哥們在得知此事後,便在沒有詢問阿秋的情況下,決定簽下「放棄搶救知情同意書」,父親也於不久後離世。阿秋得知後認為,母兄此舉侵犯到父親的生命權,更無視自己的意見,讓她相當傷心,決定求償、要求道歉,要為亡父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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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事交由上海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阿秋父親從確診到去世,約有幾個月的時間。而在這段期間,阿秋母兄都有將他送至醫院治療,且不只一次,可以看出並非毫無作為、等待死亡,因此最終的簽署也僅為「配偶代為做出的醫療決定」,審酌後認定沒有失當之處,因此駁回阿秋的求償與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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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塵埃落定後,也在網上造成瘋傳,不少網友都對於阿秋提告的手段感到反感,「我想知道她父親病危的時候,她在哪裡」、「陪病不在,要錢就在」、「為了錢,很多人都棄做人了」;但也有網友認為,也許阿秋當時也有陪伴治療,只是在簽署時並未詢問她的意見,才造成家人意見分歧、鬧上法院的狀況,於理而言還算說得過去。
感覺雙方都有處理失當的部分,希望在這次爭論之後能夠重修舊好,別為了這件事傷了和氣~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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