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剛離世!她收到稅務局寄來「1張通知」 「意外省下四倍稅金」放下心中大石

每年11月都會課徵地價稅,一名女子在丈夫過世後,因為收到地方稅務局寄來的一張通知,讓她因此省下4倍稅金,也讓還沒走出喪夫之痛的她放下心中的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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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鏡週刊報導,眾所皆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是千分之2(2‰)課徵,稅率低且不累進,一般用地基本稅率則為千分之10(10‰以上),相差四倍以上。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分享一案例,一名郭小姐的丈夫剛離世不久,她收到稅務局寄來一張通知,讓對稅捐陌生的她感到困擾,於是拿著公文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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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份通知其實是要輔導她,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地價稅,對此地稅局長沈政安進一步表示,倘若土地原本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一旦繼承後會因為所有權人變動,而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改課地價稅,即使繼承人原本就設籍在同一處所,還是要重新申請才可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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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很多民眾不知道需要重新申請,才能變更成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所以地稅局主動透過程式挑檔,寄發通知輔導民眾申請,上述案例的郭小姐便是其中之一,對此她也感激因此省下差四倍的稅金。



不僅如此曾有一名民眾繼承父母房子,隔年繳稅發現地價稅竟然暴增了4倍以上,不僅如此連同額外買下的停車位地價稅也上漲,這些原因全是因為未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所以會按照一般用的地價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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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也提醒,不管是透過贈與、繼承、買賣,只要取得土地且所有權人有所更動,都記得要重新申辦,即便是後來增購、其地號與房屋土地地號相同,最後也提醒大家,要在地價稅開徵前40日向稽徵機關申請,核准當年度就可以適用優惠稅率,若逾期申請則要延到次年才能適用。



天啊少了一步驟真的差很大啊…大家千萬要注意啊!


參考來源:鏡週刊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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