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角打鑊】七警案上訴判決 2人上訴得直5人獲減刑

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七名警員喺中環龍和道一個暗角毆打前公民黨成員兼社工曾健超,2017年「七警」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全部成立,各人判刑兩年。七警不服並提出上訴,今日上訴庭裁定,當中二人上訴得直,可即時離開法庭,另外五人被駁回上訴,但同時獲得減刑,刑期減至 15 至 18 個月。
撰文:B |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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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2人上訴得直 5人被駁回獲減刑上訴庭今日宣判,七名被告之中,第四被告劉興沛同埋第七被告黃偉豪上訴得直,可即時離開法庭,另外五人包括第一被告黃祖成、第二被告劉卓毅、第三被告白榮斌、第五被告陳少丹同埋第六被告關嘉豪,被駁回上訴,但同時獲得減刑,刑期由兩年減至 15 至 18 個月,需返回監獄服刑。
案中嘅七名被告喺「七警案」事發時分別任職:第一被告黃祖成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第二被告劉卓毅為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第三被告白榮斌為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第四被告劉興沛為觀塘區反黑組警員、第五被告陳少丹為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第六被告關嘉豪為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第七被告黃偉豪為觀塘區反黑組警員。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圖片來源:影片截圖證人未能成功認人 二警脫罪根據上訴庭判詞,證人從片段或相片都未能認出第四被告劉興沛同、第七被告黃偉豪,證據不足夠支持裁判官自行認人,所以撤銷二人嘅控罪同埋判刑。上訴庭又認同原審裁判官對其他五名被告嘅兩年判刑係明顯過重,將刑期由24個月減為15至18個月,當中第五被告陳少丹因涉及另一項普通襲擊罪嘅一個月刑期,所以由同期執行改為分期執行。
圖片來源:影片截圖圖片來源:影片截圖曾建超回應上訴結果:震驚、不能接受案中被七警毆打嘅曾健超對上訴結果感到震驚同埋不能接受,佢指法庭已經裁定七警員打人嘅影片屬實,各被告亦確有襲擊他人,唔明白點解七警分別會上訴得直或獲得減刑,佢又認為判決會激起民憤,希望律政司會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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