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捷運用嬰兒車送貨遭人上網公審!?網友白眼:現在人都住海邊嗎?


現代人幾乎人手一機,在網路發達的社會下,
每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發生時,網友總會熱心地拍照記錄PO上網讓大家公審。
但是在伸張正義的同時也要注意,分享的這件事到底是不是管太多了?
社員Suzie Cheng分享於爆料公社?
用捷運送貨!用嬰兒推車當貨車第一次看到!在擁擠的捷運上進來造成進出困難!


北捷攜帶物品規定如下:
旅客隨身攜帶行李及物品,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不得妨礙其他旅客,並應自行保管及照料
(二)任一件最長邊不得超過165公分,且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220公分。
但輪椅、代步車、嬰兒車、自行車、衝浪板及其他經本公司公告物品,不在此限

(三)旅客隨身攜帶氣球者,其數量不得超過5個,且任一個最長邊不得超過50公分。
(四)不得攜帶或乘坐車輛、代步車、電動車及其他類似動力機具。
但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其他經本公司許可之旅客,
可使用坐乘式輪椅或代步車等行動輔具,以不超過時速5公裡速度於車站內通行。

(五)不得攜帶或騎乘自行車。但摺疊或拆卸完成並妥善包裝之自行車
(含腳踏自行車,以及電源關閉之電動輔助自行車,
最長邊不超過165公分,且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220公分),
或符合「臺北捷運公司開放旅客攜帶自行車搭乘捷運應行注意事項」者,
旅客可攜帶進入車站
(六)不得攜帶、使用手推車或其他類似器具
(七)旅客隨身攜帶衝浪板者,其最長邊不得超過180公分,
尾舵、腳繩等附掛物,應自行拆卸、收好。
衝浪板最長邊165公分以上180公分以下者,僅限假日時段攜帶進入車站,
搭乘列車第一節或最後一節車廂,不得使用電扶梯。

網友看了也回應:
【我相信今天如果嬰兒車裡是小嬰兒,那結果應該也是….】
【心胸狹隘…內心自卑…閒閒沒事…自以為正義…
如果他娃娃車有車牌你也一定會檢舉他!】
【帶嬰兒出門本來就大包小包,如果您覺得壅擠,你可以搭小黃啊!
如果今天車上的是嬰兒~您又要說什麼?】
《原文截圖》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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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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