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是ABC會開賓士接送我,直到我看見他的手機裡都是我的證件照時我才發現他是..

很多人會說,為什麼要跟恐怖情人在一起?說這種話的人,一定沒遇過,誰的臉上會寫說 我是恐怖情人啊!!
恐怖情人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在,你還跟他不熟悉之前,你不會知道他是恐怖情人,尤其這些人通常都是雙面人一開始表現溫柔、貼心的一面,在一起以後開始想控制對方,
一般人會想說可能對方控制慾比較強一點,但是一段時間以後,就發現對方把你的生活都摸透了,
什麼該有的隱私資料他都有了,為了預防他公布,只好將就,
然後每天生活在恐懼裡,被對方威脅,這就是恐怖情人恐怖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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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ard 原文:恐怖情人(真實經歷)
初生之犢不畏虎,年紀小時沒遇過壞人,天不怕地不怕的,遇過之後就乖了,再好的朋友(像是男朋友)
也要保護好自己的個資,我有好好保護,但還是被恐怖情人偷去了,
故事在下面,這是我恐怖的親生經歷,前後在一起不過六個月
(在一起兩個月,花了四個月分手,花了四年 他才真正停止用任何手段來找到我)
——分隔線—–
先說說怎麼認識的,我在一個課程認識他的,那個課程非常貴,有個機會有多名額,我就去了,
我覺得很幸運,這麼貴的課我自己是絕對不會來的。
他的爸爸為了栽培他,幫他報名,我們便認識了,但都只是同學。
他是班上的開心果,只知道他留美回來,愛講英文,愛穿潮牌,就是個ABC,平常自己開車,也會載同學搭便車,是很好相處的人。
課程結束那天出去聚餐,他說他開車誰要坐,大家搶著要,我不愛搶,自己搭公車過去,
才知道原來他那天開他爸的賓士,車子新,4000的,心裡有點懊悔,我也想搭看看賓士呀~
之後也沒有聯絡,過好一陣子他辦聚餐邀大家來聚聚,
結果只來三個人,他、我、我學長(剛好去上課發現同校便稱學長),
當天覺得人好少,吃完要各自回家,在等機械停車時,我覺得好可惜,拉著他說我們去續攤啦!
就是這樣開啟孽緣,他突然一個電流竄過,用185身高把我圍在角落,想把我和學長隔開,覺得有些怪但也沒想那麼多。
之後我們越走越進,開車跑去參觀他的學校,殺去高雄參加音樂祭,他有刺青,
我在墾丁大街也偽刺青,一路向北玩,到101頂樓景觀餐廳穿西裝小禮服慶生,
隨意逛到nike看到四千元的鞋子好美好貴,他說你喜歡嗎? 便刷卡買給我。
我為了參加學校的拉拉隊練習,他負責接送我,半夜兩點送我回家,
隔天早上五點再開車送我去學校練習,半夜學校沒燈了,他還開車燈給大家照明,我覺得他人真好。
去逛街我從來沒帶過皮夾,包包也丟在車上,當我沒錢時,他默默塞好幾千在我皮夾,說我想買什麼就用這些錢,
我走進康士美不看價錢覺得喜歡需要就去結帳,原來買東西不用看價錢比來比去是這種感覺。
我就是個普通人家,被這些物質迷惑,覺得這樣的好日子怎麼會發生。
好日子果然不長,我發現他開車時生氣會開快車,完全不顧其他用路人,覺得他就是不爽,開快車切來切去;
也不顧我在車上,根本不把我們兩個的生命當一回事,我知道他就是要嚇我,
我也表現的很淡定,因為我人在車上,也不敢跳車,反正也沒真的出過車禍,都是嚇我的。
他生氣時會捶牆,不顧自己手會受傷流血的,把RC牆當沙包的揍,我覺得他好衝動,
而且控制慾很強,一直要啦啦隊所有人知道他和我在一起,明明大家都有眼睛,他卻做得我和同學都覺得反感。
我去他家玩貓時更奇怪,家裡除了各自房間都是監視器,他說他也不喜歡,他爸要這麼做,他爸曾是警察,我想可能我不懂。
他很愛去汽車旅館,薇格那種,我也不排斥,覺得新奇,薇格好美,我只付最便宜的房怎麼就美成這樣。
有次我玩他的手機滑照片,竟然看到自己的身分證被拍下來,越滑越毛,
不只身分證前後,其他重要證件,駕照、健保卡、提款卡、小本本抄不同網站密碼(怕自己忘記)的那一頁,都被拍起來,
我質問他為什麼,手機被搶了回去,我一直要他刪他不肯,踩到底線我和他說分手。
我才知道,說不帶包包丟車上,他說他回去拿個東西,其實是在翻我包包!!拍我的證件!!
(當時太笨了,應該趕快自己默默刪掉,裝不知道,回家編個理由趕緊漸行漸遠。)
我記得有次我想回家他不准,他開始往別的區繞,陌生的地方一直繞,
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那裡,那時我的手機還不是智慧型,當時最流行的是iPhone 3,把我繞迷路了,陪他去一間中醫診所,
我討厭他這樣,終於下車後,我終於受不了失控了,雙手張大瘋狂敲他的引擎蓋,
然後開始逃跑,他抓住我,我想掙脫,像個瘋子一樣跑到對街,跑到拖鞋都掉了,有夠灑狗血的情境,
我看著狼狽的自己,衝回去拎自己的拖鞋,趕緊攔計程車,報家裡地址,
也不知道家多遠,錢包夠不夠,我在逃,管不了多丟臉,趕快跑。
聽到分手他先是哭,傷害自己!
在大馬路上蹲在地上抱著我的小腿求我別走,185的男生,大白天、大馬路,不顧自己羞恥,但我覺得很丟臉!非常丟臉阿!
分手「四年」後騎車時看到在人行道走路的我,直接殺到人行道橫切在我面前,嚇到都要哭了,
都過四年了為什麼還要這樣,只記得自己死命逃,用路邊停的休旅車半蹲著邊躲邊攔計程車
半蹲爬進計程車,直接躺平說:快往前開
計程車司機:開去哪?
我:都可以!趕快離開!我前男友發現我了!
過了好幾個街口,一整天不敢回家,然後隔天馬上自己搬去另個房子住好幾個月
(佯裝自己已經不住那附近)(感謝我媽沒把舊屋賣掉)太可怕了..
如果你問,為什麼要和恐怖情人在一起?我只能說,當你知道他是恐怖情人前,妳根本就感覺不出來!
當他知道妳發現時,他已經有妳的一些個資時,他也不會輕易讓你走!
之後在路上看到體格相似的,我都會不自主的開始想『逃跑』連不認識體型相似的錯身而過,
身體都會不自覺僵直,眼睛一直盯著他的動作,但是明明知道他只是路人,逼自己當沒事走過去。
這些後遺症,再看看我以前過的好日子,我寧可不要那些好日子,自己工作後往回看,
其實這些都可以自己給自己,哪是什麼好日子,當時才19歲,想過好的
回頭看,根本人生汙點。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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