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濺同學 國一生被揍到昏迷

【蔡進男、戴之聖╱基隆報導】太殘忍!基隆一名國一男學生,去年澆花時不慎潑到同班女同學及學姊,事後女同學竟教唆男友等六名國、高中學生對他痛毆,直到男學生陷入昏迷才逃離,而男學生被打到顱內出血、肝臟破裂,救治後仍有語言功能障礙後遺症。檢方昨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其中五名惡少,另三少年交由少年法庭審理。


檢警調查,被害的林姓學生去年剛升上國一(十三歲),開學不久就因澆花潑到林姓女同學及游姓學姊遭集體霸凌,被虐打超過三小時,林父氣憤提告,怒說:「一點小事就要致人於死,太可惡了!」後施暴的學生與林父已達成和解。
檢方指出,發生澆花灑水口角事件後一個月,林女教唆劉姓男友(十六歲)出面處理,當天下午四時許,劉男、林女與游姓學姊三人在附近小學門口堵到林男,劉男毆打他的腹部,再把他帶進小學的司令台前要求道歉。

哀聲求饒仍不放過
這時林女認識的五名少年經過,林女要求他們幫忙教訓林男,眾人對他一陣痛毆,還跳到他身上踩踏,林男被打倒在地、哀聲求饒,但仍被帶往公園爆打,直到當晚七時許林男失去意識,眾人連忙把他搖醒後各自逃離。
後路人見林男遍體鱗傷報警,經醫院診治,林男全身多處挫傷、肝臟被打到破裂,還有顱內蜘蛛網膜下出血現象,術後產生語言功能障礙後遺症。

皆為少年犯恐減刑
昨全案偵結,檢方依重傷害未遂罪嫌將劉男等五惡少提起公訴。律師沈崇廉表示,重傷害罪為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五惡少為少年犯,又是未遂罪,法官會根據實際狀況減輕刑責。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施暴的學生可能曾遭類似霸凌,才用激烈手段自我保護,亦可能因身心出現障礙,才對他人動粗,建議家長多注意孩子的情緒,適時矯正或與校方輔導體系配合,才能減少校園暴力霸凌案件。

學生細故毆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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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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