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開放同志婚姻註記 暫無法律保障

▲今(18)日議會開議,民政局長湯蕙禎接受眾議員質詢。 大 中 小 桃園市府在3月14日號白色情人節開放同性伴侶登記,凡年滿20歲單身且其中一方設籍於桃園,就可至戶政事務所申請註記為同性伴侶;市議員楊朝偉贊同此舉是對同性人權的尊重,但在民政局的施政報告中為何隻字未提,且同志婚姻註記實質上在醫療、繼承、保險,法律諸多層面都未給予保障,未來容易衍伸許多問題,整體而言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同志婚姻也違反民法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度,既然要做就應有完整配套,提議適度修法以保障同志婚姻人權。民政局長湯蕙禎表示,3月14開放的隱形註記,的確是無真正的法律效力,但這是鄭文燦市長給同性朋友的情人節禮物,也是桃園市府給予的尊重,雖然目前仍未有完整配套,但內政部已經在討論該如何讓同志婚姻盡速合法。去年10月桃園市府舉辦的彩虹婚禮,是台灣首場同志集團結婚,但市議員周玉琴就表示活動場地選在八德埤塘生態公園中的餐廳,活動無包場僅租用最裡邊的包廂,場所過小似乎不夠隆重,也不夠尊重當天結婚的同志新人,並請民政局摸著良心為自己打分數。民政局長湯蕙禎表示,同志集團結婚算是第一次辦,的確是很有許多待改進之處,未來也會補強不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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