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莊姓刑警與兒時好友許女,相遇後看上眼多次偷情,傳裸照留念被發現,莊男竟說謊鬼扯。
許夫經多次追問後,許女才坦承和莊男多次前往摩鐵發生關係 。讓他氣到向莊男任職的分局督察組檢舉並提告,要求應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不過莊男卻辯稱與許女只是一般朋友,與許女兩次前往汽車旅館都是單純聊天休息。還強調被控通姦的刑事案件已獲檢方不起訴,否認侵害許夫的配偶權。
不過高雄高分院,依據許女所證與莊男發生行為的地點、次數,認為兩人至少有2次以上的行為。此舉已造成許夫婚姻的破壞,因此維持一審判決判莊男應賠償許夫30萬元,全案定讞。本文由靜待花開編輯發布來源:大榴蓮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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