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她嗎? 沒想到當年會退出演藝圈,竟是因為經紀人對她做了『這樣的事』...

(圖文皆轉自激動新聞)2003年10月底至2004年2月底,林雅惠在吳宗憲主持的台視綜藝節目《綜藝最愛憲》的整人單元〈一見你就笑〉中「扮丑」,化名「如花」,戴隱藏式耳機接聽吳宗憲用無線電對講機指示該說什麼話、該做什麼動作,達到整人的效果,因而成名。此後,林雅惠即以「如花」為藝名,待在台灣演藝圈。在〈一見你就笑〉中,林雅惠被化妝成一個大花臉,幫藝人洗頭或按摩。她最常被指示做的動作是:洗頭時,突然把手伸到胳肢窩抓癢,再繼續幫藝人洗頭。 洗頭時或按摩時,用她的五音不全的歌喉高唱:「我的一顆心、嗯嘛嗯嘛,獻給一個人、嗯嘛嗯嘛。」 洗頭時或按摩時,把絲襪套在頭上,被工作人員用力拉扯,導致臉部扭曲變形,直到絲襪被扯破為止。 2004年2月初,由於酬勞問題,導致林雅惠經紀人孫語與《綜藝最愛憲》製作人高欣平談不攏;林雅惠因此跳槽擔任民視綜藝節目《綜藝大贏家》助理主持人,但停播前即已離職。2004年2月16日,吳宗憲說:「如花(林雅惠)很單純。有問題的是她的經紀人(孫語),簡直就是人口販子。」孫語回應:「憲哥也是經紀人,只要站在藝人立場想想就好了,為藝人轉型有什麼不對?我們很感激他的提拔,但他的說法太過分。」2006年5月,有台灣民眾發現林雅惠在麵包店打工,其打工時的照片被刊登在《台灣蘋果日報》,她與孫語之間的合約糾紛就此浮上檯面。2006年7月,林雅惠在接受《台灣壹周刊》訪問時,自稱曾經被孫語挾約要脅拍裸體照片;2006年7月7日,她以此為理由,在台灣演藝文化推展協會理事長余天陪同之下,召開記者會,宣布片面解約。2006年5月19日,高欣平與吳宗憲透露:「如花(林雅惠)簽的合約相當不合理,其中一條我們印像很深刻:合約中清楚記載,如花的酬勞扣除交通費、服裝等必要開銷後,還得與經紀人五五對分。」2006年7月4日,高欣平表示:「她(林雅惠)簽的合約非常不合理,其中一條還註明必須扣除所謂『食衣住行費用』再與她對分,所以她最後拿到手的酬勞才會少得可憐。」 2007年7月5日,年代電視節目部總監常立欣明確指出:「合約第4條,孫語可以無償使用她(林雅惠)姓名、藝名、肖像、影像等權利,等於他可以拿她名字去作任何事,這樣她有何保障?……第5條內容太怪異:如果孫語要支出所謂的『成本』,應該要包含在他自己抽傭的百分之50當中,不然藝人要賺啥?」楊烈經紀人林金俐則認為:「孫語抽傭太重,但我建議雙方好好談,讓事件有圓滿落幕的一天。」2007年7月初,台灣《蘋果日報》記者發現,林雅惠在林口交流道下「海豚灣」檳榔攤當檳榔西施,穿梭車陣、賣力跳彩球舞拉客,還對客人拋媚眼笑說:「不要懷疑,就是我!」記者觀察多日,證實她確實在賣檳榔。記者佯稱「應徵小姐」,跟她打聽工資;她說:「月薪2萬5(新台幣25000元),月休3天,看業績抽成。」聽到林雅惠去賣檳榔,吳宗憲說:「經紀人應該要思考如何讓自己藝人更好。我曾想幫她(林雅惠),但她經紀人(孫語)當初卻讓她步入當花瓶的境地,讓她玩不下去。當然如花(林雅惠)本身也缺乏才藝,想要繼續在演藝圈表演,還是要有本事才行。」 2011年,在辦桌阿傑與王羚柔合唱歌曲〈元配變小三〉的音樂錄影帶中,林雅惠客串飾演代戰公主。2013年,據《台灣蘋果日報》報導,如花現在活躍於晚會主持,跑場範圍橫跨北中南,1個月少說有10到15場演出,算一算每月收入至少都有新台幣20萬元,感情生活卻一直沒有下文;32歲的她坦承還是處女,雖然有過心儀對像、但不是「名草有主」就是已婚男;雖然還是單身,但對目前生活很滿足,笑稱「沒有性經驗一點也不重要」。 來源:m.life.tw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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