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內容由民報提供(摘錄 全文請連結民報)台灣與中國、印度同列三大「爭議論文偏高的國家」文/黃筱珮、楊惠君
以後可能也不找台灣學者審查論文台大論文案爆發至今,學術界都在持續關注,但各界反應卻出奇「冷靜」。也有學者憂心,國內自己蒙上眼睛、不要以為國際上也沒有在看,「過去台灣許多研究在國際獲重視,不少學者常獲國際期刊邀約當審查人員、以後人家也不會放心給台灣人審查。」更可怕的是,台灣學術造假案其實還不只有台大一案,但連台大這麼指標性的案件,甚至連「亡羊補牢」最起碼的決心都看不見。蔡孟利針對台大調查論文造假案的調查手法再提出質疑。他表示,台大採用教育部制訂的「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另訂的「國立台灣大學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成果舞弊案件處理要點」進行調查,以處理教師升等的原則去調查此案,本身依據的法條就有缺失,升等調查是針對一人,現在造假的案件是多人涉及,依此要點展開調查無法釐清責任。而且生科院、醫學院還各自進行,如何能釐清整個事實真貌?而「國立台灣大學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成果舞弊案件處理要點」規範的利益迴避原則:處理檢舉案件之人員應主動了解,審查人及校外相關專業領域公正學者,與被檢舉人之關係,有下列關係或情事之一者應予迴避,其中包括學術合作關係、相關利害關係人。
研究夥伴任調查主席 根本未做利益迴避蔡孟利指出,台大醫學院院長張上淳是醫學院調查小組的主席,但查閱科技部網站,104年度由台大醫學院微生物學科暨研究所申請執行的科技部「生醫與醫材轉譯加值人才培訓---ANCHOR UNIVERSITY 計畫(NTU)」,張上淳與台大校長楊泮池同為研究人員,楊泮池又是此次論文案涉入人員之一,這兩人研究計畫是合作關係,難道不屬於「學術合作關係」應迴避對象嗎?此外,台大副校長、研發長、總務長等學校主管,校長隨時有權任命或免職,算不算「相關利害關係人」?該不該迴避參與調查?這些校方完全不理,不討論也不確認,台大副校長郭大維在日前發表聲明提到「有關此案…校方完全尊重他們採行的程序與工作上的判斷,不參與也無法干預」,一句「不參與也無法干預」,完全展現消極心態,實在讓人對調查結果不具信心⋯⋯(摘錄 全文請連結民報) 本文由《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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