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遭「陳冠希」辱罵,為何7天後才喊告?「林志玲」律師說出真相…沒想到竟是因為……令人佩服!

陳冠希辱罵風波 林志玲發聲明說清楚香港藝人陳冠希辱罵名模林志玲風波延燒,林志玲2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解 釋事件相關問題,並保留法律追究權利,之後不再回應此事。(中央社檔案照片)香港藝人陳冠希辱罵名模林志玲風波延燒,林志玲今天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解釋事件相關問題,並保留法律追究權利,之後不再回應此事。陳冠希日前為中國大陸模特兒女友秦舒培出頭,在微博以粗話辱罵林志玲,錄音檔男聲主人「我的新衣」代理經紀公司「紳士風度香」自首道歉後,陳冠希不認錯,PO出「scapegoat(代罪羔羊)」圖片再嗆林志玲。林志玲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陳冠希無端辱罵林志玲,嚴重侵害林志玲名譽,造成精神損害和潛在經濟損失,「該微博用戶(指陳冠希)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林志玲保留依法追究權利。且聲明發出後,將不再回應此事。聲明中釐清事件相關問題指出,林志玲及其「我的新衣」項目經紀團隊一開始不清楚無端被罵原因,未在第一時間說明,對喜愛、支持她的觀眾、朋友、同事及網友造成的困擾致歉。參演「我的新衣」一事由接洽該節目的經紀人葉可棠負責,數次溝通後,該節目以捐出服裝拍賣部分所得支持公益,打動林志玲決定參與錄製。雙方7月11日簽署合作協議,7月15日節目組提供其他嘉賓名單,不包括秦舒培。林志玲及其經紀團隊根本不知秦舒培是否受邀參與,何來要求替換此人之說。 參與錄製節目過程,林志玲與節目組溝通僅限節目錄製形式、內容、時間等事項,從未涉及其他嘉賓,更沒干涉節目組對參演嘉賓的選擇和邀請。林志玲不認識陳冠希、秦舒培,陳冠希稱1個多月前曾通過友人聯繫林志玲經紀人閻柔怡,但閻柔怡不是負責錄製「我的新衣」經紀人,該友人也沒表達直接與林志玲溝通意願,閻柔怡未告知林志玲此事,林志玲完全不知情,對陳冠希和秦舒培未直接聯繫她以致造成誤會感到惋惜。任何言論都不能代表林志玲本人。 關於「紳士風度香」稱因個人不當言行造成現狀,林志玲及其經紀團隊既不知情,也無法核實。若確如其所述因私己之便而推諉他人,還望該人勇於出面,澄清事實,以正視聽。陳冠希上月27日晚間突然在微博發文罵林志玲「婊子」,暗指她從中害女友秦舒培損失工作,最後還跑出自首認罪的居中人,事情經過了4天後真相幾乎浮出檯面,但陳冠希方面仍然不認錯不道歉。而一直低調應對的林志玲,昨天由北京的經紀人葉可棠發出聲明,首度批判陳冠希公然侮辱,並且認為陳已經侵害了林志玲的名譽權,造成巨大精神損害及潛在的經濟損失,聲稱保留法律追訴權。不過,外界好奇,為什麼林志玲在事件已經落幕時,才發此律師信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對此,葉可棠表示,因為林志玲要知道事情的全貌,才會有行動,由此再次可見林志玲的沉著冷靜以及高EQ應對,不在情緒湧上時做出錯誤的發言,令人佩服。 ▲(圖/翻攝自林志玲微博)聲明中表示表示:一、林志玲與《我的新衣》團隊第一時間不清楚被罵的原因,因此沒在第一時間做出說明,對此表示道歉。二、林志玲參加《我》節目,是由經紀人之一的葉可棠小姐負責,上月15日,節目組提供了其他參與嘉賓名單,其中並未包含秦舒培,因此林志玲從頭到尾都不知曉秦舒培曾經受邀。三、林志玲與《我》節目團隊溝通過程中,內容僅限節目形式、內容、時間等事項,從未干涉嘉賓的選擇獲邀請。四、林志玲與陳冠希、秦舒培並不認識,一個多月前陳冠希透過中間朋友曾聯繫閻柔怡,但閻柔怡並非林志玲參與《我》節目的負責經紀人,因此才沒直接把此事告訴林志玲,林志玲對於對方未直接聯繫到她本人,而產生誤會感到惋惜,然而無論是閻柔怡、或是凱渥經紀公司,都和林志玲參與《我》無關,他們的言論也不能代表林志玲本人。 五、關於「紳士風度香」網友日前向林志玲道歉一事,林志玲與《我》團隊都不知情,也無法證實,若該人確實因私己而推罪給他人,盼望該人能勇於出面,澄清事實。至於陳冠希日前在微博謾罵林志玲一事,已引起大眾對林志玲的誤解,嚴重侵害她的名譽,造成精神損害與經濟損失,要求陳冠希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林志玲方面保留法律追訴權,也要求廣大媒體查明實情,莫為追求轟動效果,發表未經證實的訊息,感謝外界的關心。林志玲向來以高EQ著稱,其職業生涯中很少宣稱要告人。(林志玲提供) 林志玲向來以高EQ著稱,其職業生涯中很少宣稱要告人。林志玲提供 來源:enew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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