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港不應淪為垃圾堆 新北裝設監視器取締開罰

▲新北市轄內有30處漁港,漁獲豐富景觀優美,但有少數缺少公德心民眾,卻把垃圾留在漁港。(圖/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提供,2017.3.9) 大 中 小 新北市轄內有30處漁港,漁獲豐富景觀優美,但有少數缺少公德心民眾,卻把垃圾留在漁港;新北市政府為杜絕民眾在漁港亂丟垃圾的行為,特在重點漁港加裝監視器,強力取締違規的行為,並依漁港法或廢棄物清理法予以裁罰,最高可罰15萬元罰鍰!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長汪昭華指出,漁港常見的垃圾中,除了有廢棄的漁網、漁具等事業的廢棄物外,還有遊客或釣客丟棄的保特瓶、菸蒂、魚鉤、釣魚線等一般垃圾;甚至有鄰近住戶為逃避使用專用的垃圾袋,而丟棄的家戶垃圾,讓努力維護漁港環境清潔的漁會及新北市政府大感頭痛。汪昭華說,為遏止民眾在漁港亂丟垃圾的行為,除了進行定期的教育宣導及環境稽查工作外,更在遊客眾多的野柳、深澳等重點漁港加裝監視攝影機,取締違規民眾,目前已依「漁港法」對1名將油漆汙水倒入漁港水域的民眾開罰3萬元罰鍰外;另為遏阻民眾在漁港丟棄家戶垃圾,也依「廢棄物清理法」舉報17名民眾移送環保局核處,最少可罰3,000元的罰鍰,並可按日連續處罰。農業局長李玟表示,漁港是一個開放的空間,希望民眾能發揮公德心,不要將垃圾留在漁港區域,否則恐破壞海洋食物鏈,造成難以回復的生態浩劫;也鼓勵民眾加入監督漁港環境清潔的工作,如發現有人隨意丟棄垃圾的行為時,請趕快拿起相機或手機記錄,將檢舉影片上傳到「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管理資訊系統」,經確認裁罰後,還可有50%實收罰鍰的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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