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乳瑪琳重製油品事件,桃園市衛生局除監督各大通路商下架,並約談遠東油脂公司進行裁罰。(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2017.3.13) 大 中 小 涉及在自家生產的乳瑪琳上使用過期無水奶油及回收逾期乳瑪琳製作的遠東油脂公司,公司負責人13日遭桃園市衛生局約談,衛生局表示,遠東油脂公司將遭罰240萬元,並被追繳18項問題產品不法所得約800到900萬元。針對遠東油脂公司使用逾期原料重製乳瑪琳,桃園市衛生局表示,上周末至目前為止,他們已要求各大通路商應於13日中午12點前下架所有違規產品,並派出55人,稽查245處,計下架違規產品672.85公斤,至今已未見相關違規產品陳列販售。另外監督遠東油脂公司回收數目已累積896.39公斤。衛生局表示,今日約談遠東公司負責人後,全面考量該公司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與該公司之資力,根據衛福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罰鍰裁罰標準」裁罰該公司新臺幣240萬元罰鍰,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2條規定會辦相關單位沒入或追繳該18項產品不法所得。桃園市衛生局長蔡紫君表示,不法利得追回約800-900萬元(粗估),合計視為懲罰性罰款。衛生局呼籲所有食品業者,根據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業者有協助辦理下架與回收違規產品之責任,倘架上被查獲違規產品,根據同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提醒業者勿因疏忽而觸法;另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竄改或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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