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女童遭王景玉殺害案 一審上午宣判

▲小燈泡媽媽王婉諭以被害人家屬身分,出席司改國是會議籌委會。(圖/總統府提供,2016,11,25) 大 中 小 內湖女童小燈泡遭殺害案,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將王景玉起訴,建請求處極刑(死刑)。12日上午10點,士林地方法院將宣布判決。去年3月,女童小燈泡突遭持剁骨刀的王景玉從後方猛砍頸部,導致女童身首異處死亡。王景玉則在現場遭到逮捕。案件移審士林地方法院後,王景玉表示認罪。去年5月偵結,士林地檢署認為根據榮總醫師劉英杰出具的精神鑑定報告,王景玉連砍23刀當下,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而導致無法辨識自己行為能力,因此依殺人罪嫌起訴,建請求處極刑(死刑)。針對這起舉國關注的女童遭殺害案,士林地方法院日前辯結,被告王景玉在庭末向小燈泡母親下跪說「對不起,我錯了,請你原諒我」,律師請求別判死刑,王景玉則沒有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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