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針具重複使用未丟棄 桃園爆C肝群聚感染

▲桃園一診所違法重複使用針具進行治療,導致病患感染C肝,桃園市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2條》規定停止該診所針劑治療項目。(圖/疾管署提供) 大 中 小 日前疾管署連續獲報5例急性病毒性C型肝炎確診病例,經衛生局疫情調查後發現,5名個案皆曾於桃園市楊梅區「維蓮診所」就醫並注射藥物,但該院所用之針具有重複使用情形,桃園市衛生局已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2條》規定停止該診所針劑治療項目。疾管署指出,目前已掌握曾於該診所就醫之個案名冊,並陸續連繫通知其進行抽血檢驗、追蹤,確認是否感染C型肝炎。同時成立專案小組,並呼籲105年6月10日至今年5月12日期間,曾於該診所進行針劑治療的民眾,主動至桃園市楊梅區衛生所抽血檢驗,若確診為C肝則定期於醫療院所追蹤治療。此外,疾管署也呼籲,醫療機構不得對多個病人使用同一注射針筒進行針劑治療,即使是已更換該針筒上的注射針、套管,也應注意其是否皆為無菌且單次使用。疾管署提醒,經血液進入體內造成傳染的疾病包含C肝、B肝與HIV等,應避免不必要之注射行為、與他人共用針具(注射器)或不安全性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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