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科技執法6月15日上路 這些違規荷包恐大失血

▲雪隧科技執法確定6月15日起啟用,將針對超速、龜速、惡意逼車及變化車道加強取締。(圖/記者林縉明攝影) 大 中 小 雪山隧道科技執法確定6月15日起啟用,將以超速、龜速、變換車道、惡意逼車等項目列為取締重點,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表示,隧內南北雙向各設有8具科技執法設備,只要違規可連續開罰,以當趟全程未達最低限速為例,最少可處2萬4千元罰鍰。雪山隧道從今年3月10日提高最低限速,從60公里提升至70公里,歷經一個月宣導期,4月10日起警方加強取締,採人工的方式執法,截至5月7日共取締58件,外界預估科技執法啟用後取件案件會暴增。根據交通法規龜速及變換車道可處3千至6千罰鍰,惡意逼車、超速處6千至2萬4千元,其中龜速車認定部分,有別超速有10公里的寬容值,只要正常車流下車速低於70公里就會開罰。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指出,不論人工或科技執法取締標準都一致,而且科技執法系統取締的照片、影像會傳送回隊部,由員警再次根據車流狀況等因素確認,避免產生執法認定的爭議。國九隊表示,雪隧為封閉式長隧道,不同於其他國道路段有每隔6公里或6分鐘取締的限制,隧道內只要違規會連續開罰,提醒駕駛不要以身試法,確保行車安全與順暢。另外,未與前方保持安全車距雖未列入科技執法取締項目內,有鑑未保持安全車距也是肇事主因,將會以採取人工的方式取締,警方提醒,如果駕駛不清楚要與前方保持多遠車距,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依照隧道內消防栓距離,或依地面、牆面標誌標線保持車距,為避免造成駕駛恐慌,會放寬取締標準的認定,將以未與前方車輛保持30公尺距離為取締認定,但尖峰、塞車、車禍事故等狀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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