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外性俏麗的OL(上班族女郎),瞞著男友和友人前往夜店狂歡,在夜店認識一名黃姓男子,並前往黃姓男子家中過夜。
沒想到幾天後卻指控黃姓男子10小時性侵她10次!平均1小時要做一次,假設每次15-25分鐘,那間隔休息時間只有35-45
圖/蘋果日報 但檢察官發現,黃姓男子住處外的監視器畫面,發現OL隔天早上還和黃姓男子一同外出,和其友人共進早餐,
事後還返回黃姓男子家中,兩人在電梯裡神色自若。而黃姓男子的友人甚至還說
OL吃早餐時有說有笑,
完全不像是被性侵,因此檢察官將黃姓男子不起訴,
黃姓男子洗刷冤屈後,反控告OL涉嫌誣告。
影/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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