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馬英九收政治獻金 段宜康判賠60萬

立法院第二場婚姻平權修法公聽會前,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前)28日為日前發言向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許毓仁與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致歉,希望順利修正民法。中央社記者溫貴香攝 105年11月28日 大 中 小 2014年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電視節目和臉書上爆料,指稱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涉嫌收受非法政治獻金,遭馬英九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今天(20日)高等法院判定段宜康應賠60萬元,並於臉書上道歉。前總統馬英九因不滿遭段宜康影射,收受非法政治獻金,控告並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一審法院認定,段影射馬收受政治獻金,並稱其與亞翔、榮工的合併案有對價關係,但卻未經查證,判應賠60萬元,並在4大報登報道歉。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天判段宜康應賠60萬元,並在臉書道歉。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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