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籍縣議員黃月娥質詢為同胞爭權益。(記者許素蘭/攝) 大 中 小 縣議員黃月娥昨天質詢指出,縣府在泰安鄉南三村大安溪挖採砂石,對部落的生活環境影響甚大,況且縣府挖採所得有四億餘元入庫,她要求縣府挪出一千五百元指定用在南三村的地方建設,以平息部落同胞的不滿與怨氣。縣長徐耀昌允諾新年度會陪同議員下鄉實勘了解部落需求。原住民籍縣議員黃月娥表示,去年縣府把原住民行政處降為原住民族事務中心為二級單位,縣長徐耀昌一再強調對原住民的權益絕對不會打折,但縣府編列明年度原民中心的預算卻少了四千萬元。她質疑,原民中心明年度預算表面上看起來增加,約有二億餘元,但,是因為加上中央的禁伐補償,縣款的預算卻比去年足足少了四千萬元,試問這四千萬元放在那裡?還是挪為其他局處使用?徐耀昌再次強調,處變為原民中心,只是一個「名詞」而已,沒有降不降的問題,是政府組織架構的調整,全國一體適用,況且縣府對原民同胞一直是高規格的支持,如語言、文化傳承等活動或計畫,只要做得到的就全力支持。還有工作權也優先給原民同胞,甚至今年度縣府自動刪減預算,原民中心的預算實是未減反增,對於他的承諾並未打折。縣府主計處長陳榮貴也表示,「可用資源」不分中央與縣款,並沒有挪為他用。黃月娥又指出,縣府在泰安鄉南三村(梅園、士林、象鼻)挖採砂石,塵土飛揚,影響部落同胞生活品質,要求縣府用砂石挖採回饋金一千五萬百元指定用在泰安南三村的地方建設,對原住民部落的同胞才有交待。縣府水利處長楊明鐃則表示,大安溪疏浚並未用到原住民保留地,雖然今年度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有公益支出這筆經費,但明年度他不確定還會有,不過會努力爭取,同時也建議地方先提計畫好事先規劃,視業務屬於那個局處才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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