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圖 勝過千言萬語
Honda 機車以超高速行駛, 他的反應時間不足以避免這場車禍. 瑞典警方估計 機車在十字路口撞上這輛慢速行駛車輛時 速度約在每小時250 公里.
在這種速度下, 他們預測騎士的反應時間( 當他看到車輛時) 還不足以讓他開始煞車. 車內有兩個乘客且機車騎士也被同時發現在車內.
這輛福斯汽車被撞離事發地點約10 呎之遠三個當事者都當場死亡 . 這張展示照片由瑞典警方與交通安全部門放在斯德哥爾摩機車中心 .
旁邊的說明牌也提到騎士才剛剛拿到他的駕照在時速 250公里下相當於每秒行進 227呎 .
以通常 ”看到 --決定 --反應 ” 的反應時間為 1.6秒來算 , 當那位騎士在看到事故並決定反應時 ,
已經騎了 363呎 (比一個足球場還寬 ). 在這起事故當中 , 瑞典警方指出當時並沒有任何反應動作 .
希望大家都能注意交通安全,小心!
阿彌陀佛!
源自~麻吉
[
本帖最後由 dumbmotor 於 2008-9-24 14:44 編輯 ]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