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五歲男童性侵女同學

年僅五歲的蕭姓男童,疑似因為好玩等因素,竟找了幼稚園陳姓女同學到廁所,先撫摸陳童身體,接著還將棉花塞入陳的下體,導致女童陰部發炎,家長發現後氣得向警方報案,並將蕭童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偵辦。這可能創下性侵嫌疑人年齡最小的紀錄了。

這起事件發生在十一月初,在台中縣一所私立幼稚園就讀小班的蕭姓男童(五歲),六日當天利用學校下課時間,找了陳姓女同學(五歲)一起去廁所,趁著旁邊沒人,先是脫掉陳童褲子、以手撫摸女童下體,接著又拿出棉花、塞入陳女陰部。

陳姓女童告訴母親,蕭童將棉花塞入她小便的地方,之後拿了個娃娃給她,還要求她不能跟別人講,否則以後就不跟她玩了。

但女童返家後下體疼痛,她的母親以為是尿道發炎,幫她擦藥,沒想到,隔了約兩天,陳童下體竟流出綠色分泌物,還散發出臭味,陳母發現不對,帶女兒就醫,才發現陳童陰部竟被塞了棉花,相當氣憤。

陳母說,知道女兒遭同學侵犯後,一開始感到難以置信,很怕她身體與心理受創,原本不願意舉發、怕造成二度傷害,但又無法原諒對方的作為,害怕會有其他女童受害,幾經思索才向警方舉報。

蕭姓男童日前在父親帶領下到警局接受偵訊,疑似知道自己鑄下大錯,態度相當畏懼、不安,面對任何訊問都以搖頭回答,讓警方也沒輒。他的父親則說,真的不知道小孩為何會做出這種行為,感到相當頭疼。

警方表示,因女童對於事件發生的情況、地點表達相當清楚,已依違反性自主罪嫌,將蕭童函送偵辦,而依照兒童少年福利法的規定,因蕭童屬無行為能力者,監護人必須擔負起監督不周的連帶責任,女童家屬可提出民事侵權行為及損害賠償的訴求。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28/4/1a7w0.html

[ 本帖最後由 Sadako 於 2008-11-28 12: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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