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列新南向特定國家留學名額 獎學金最高每年三萬美元

▲教育部設置留學獎學金。(圖/記者吳宛縈攝) 大 中 小 教育部設置留學獎學金,鼓勵優秀青年赴國外知名大學攻讀學位,獎助弱勢族群學子赴國外留學;受理報名期間自106年1月12日至2月9日中午12時止開放網路填寫及列印報名表。教育部表示,106年留學獎學金較105年增加30個名額,共提供185個一般生名額及15個特殊生名額。一般生一般學群分為甲、乙兩類,為鼓勵已取得入學許可尚未入學新生出國留學,新設置甲類「已取得入學許可尚未註冊入學」,名額30名,入學許可繳交截止日期延長至106年3月15日;乙類(已在國外註冊入學)名額125名,則於報名截止日期(106年2月10日)前需上傳在學證明文件。另外,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及進行全球人才布局,106年度留學獎學金特設置選送學生赴特定國家留學名額,包含新南向國家20名及北歐國家10名,其中新南向國家包含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汶萊、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等15國,名額15名;新加坡、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3國,名額5名;並放寬「選送赴特定國家-新南向國家」申請人得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教育部表示,獎學金金額一般生每名每年核發1萬6,000美元,受獎年限最長2年;特殊生(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每名每年核發3萬美元,受獎年限最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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